余额小票算是存款证明中的一种。资金证明包括:银行存款证明书,是用于证明客户在招行开立的个人账户各储种、各币种的存款、国债、购买某个受托理财产品金额、结构性存款、财富账户存款的书面证明等。
经存款人申请,各储蓄机构一般都可以为其存放于该机构的个人储蓄存款(存折、存单等)提供证明文件。申请开具存款证明时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存折存单等财力凭证的原件到相应储蓄机构办理。银行按存款人实际存入的币种开具存款证明,不能将一种货币折算成另一种货币开具存款证明。银行须将存款提供的帐户冻结,冻结期限一般为3-6个月,存款证明的有效时间必须与冻结存款的时间相等。银行可根据客户要求出具内容与原开立的存款证明书一致的多份存款证明。开具存款证明后,如客户要求提前解冻存款,须将已开具的存款证明交回银行。若存款人要求延长存款证明期限,须到银行另开新存款证明。在此期间,到期的定期存款可以办理自动转存。存款证明书只作为本人在该行的存款证明使用,不具有银行经济担保作用,不得作为质押凭证。